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九里河区域生态轴提升整治项目(一期)三标段施工标段》,合同价为:¥23,174,353.38 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柒万肆仟叁佰伍拾叁元叁角捌分)。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及 2 月 6 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6)。
近日,经公司与无锡翠屏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九里河区域生态轴提升整治项目(一期)三标段施工标段。
2、发包人:无锡翠屏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承包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原有绿化的清除、新增绿栽植、垃圾清运、园路的铺设、台阶、座凳、挡土墙、廊架、毛石驳岸、防护栏杆、混凝土挡墙等内容;
(2)工程地点:无锡市商务区(度假区)九里河 (山河路-春风路)沿线绿
地;
(3)签约合同价:贰仟叁佰壹拾柒万肆仟叁佰伍拾叁元叁角捌分
(¥23,174,353.38 元);
(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5)合同期限:27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发包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工程款超过约定时间 3 个月不能支付并因拖欠工程款造成工程停工,发包人承担因停工产生的直接损失。但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
(3)发包人违反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发包人无正当理由在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结算报告后 90 日内未开始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手续,则从第 91 天起承担违约责任,但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发包人不承担。
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误期违约金: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的万分之八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误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0%),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违约金和赔偿金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质量违约金:承包人质量达不到投标承诺质量等级的,必须自费进行返工至发包人接受的质量等级为止,同时必须承担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为承包人中标价的5%作为违约金。质量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合格标准的除上述违约金外,并赔偿由于工程不合格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导致返工并使工程逾期完成的,承包人必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适用。并赔偿发包人由工程逾期交付发生的损失;
(3)不允许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发包人将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直至解除施工合同并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4)承包人未能遵守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如果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通知以后的7天内,未能遵守这类指示,则发包人可雇佣其他人来进行必须实施的任何有关工作,因此而产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核证的所有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处作为债务追回,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由于承包人违约或不遵守指示而导致雇佣第三方来执行工程,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在与第三方合同中列明的该部分工程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作为对发包人增加工作的赔偿,由发包人作为欠款从承包人处收
回,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5)由于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采
取的保护措施不到位或保护不当,造成现场或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停电、停
水、停气等情况发生或树木损坏,将由承包人赔偿有关损失,并承担所有责
任;
(6)承包人必须服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和发包人的各项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违约或不遵守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的,每违约一次,发包人可视情节,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二)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五、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