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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59 沪市 东珠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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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期:2021-04-16

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证券代码:60335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珠生态”或“公司”)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指标,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期计划合同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4、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5、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利益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采取公司自行管理的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作为资产管理方为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或子公司骨干员工,合计不超过 150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1)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基于上述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定为 9.37 元/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东珠生态 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代码:603359),股份总数为 1,624,4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318,640,000 股的 0.5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30%、20%。

  8、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4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5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和业绩考核 ......7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权益处置 ......18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21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2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3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24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珠生态、本公司、公

                      指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东珠生态股票、公司股

                      指  东珠生态普通股股票,即东珠生态A股

票、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

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办法》                      (2021年第一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信息披露工作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
                      指

引》                        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总 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公司(含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不超过 150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本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员工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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