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359 沪市 东珠生态


首页 公告 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603359: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8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珠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杨英锦,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月 1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