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及风险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并对外披露《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由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
司非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问答》”)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存在战略投资者,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需按《问答》要求对战略投资者进行认定并履行《问答》规定的程序性事项。
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且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并就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否符合《问答》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问答》中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的风险。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目前所确定的发行对象不符合《问答》中对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
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前述相关事项的论证、准备及信息披露的完善均需一定时间,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风险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
(一)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议案,并拟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案。
(二)经审慎研究,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同时亦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利益,公司拟将 2020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延期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原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8 日)不变,详情可参考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按《问答》规定准备充分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按《问答》规定进行修订或增加的议案,并另行确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提示
根据《问答》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且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履行核查义务并就投资者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要求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是否符合《问答》规定的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问答》中战略投资者认定条件的风险。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目前所确定的发行对象不符合《问答》中对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根据《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予以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