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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56 沪市 华菱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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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华菱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
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罗旭先生、茅剑刚先
生、贺德勇先生、黄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改选并提名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提议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非独立董事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提名王迪先生、陈仁俊先生、向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邹波先生、邢帆女士、生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1、《关于提名王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关于提名陈仁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3、《关于提名向小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4、《关于提名邹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5、《关于提名邢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6、《关于提名生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改选并提名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提议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1、《关于提名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辉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李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李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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