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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华菱精工: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近期收到持有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的提案,依据《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
黄业华先生所持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已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恢复,现提请改选由捷
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提名的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凌云志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拟被改选的原董事在改选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委员会的职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先生函件告知公司提名王迪先生、陈仁俊先生及向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函件告知公司提名邹波先生、邢帆女士及生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名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改选并提名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改选并提名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迪先生、陈仁俊先生、向小华先生、邹波先生、邢帆女士及生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改选及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与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及其余现任且未被改选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凌云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凌云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凌云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拟改选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李辉:男,1974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
管理硕士。曾任河南大公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河南金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主持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千亿级投融资主体)等大型企业的年审、发债、兼并重组业务。参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天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上市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迪:男,1992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
硕士。曾任 Rang Technology 临床数据分析员,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临床数据分析员,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天目建设集团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仁俊:男,1979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
商管理硕士。曾任蒂森克虏伯(中国)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采购和供应链管理
总监、亚太区战略采购总监,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兼制造总监,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仁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向小华:男,1971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资产管理与金融硕士。曾任埃及亚历山大钢丝绳厂副总经理,历任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纪检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向小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邹波: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商管理学学士。曾先后担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及发展部经理、南京汉能光伏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经理、江苏高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百克晶半导体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邹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
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邢帆:女,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曾先后担任时旭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南京益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中鸿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承接经理、安徽康美绿筑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邢帆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生敏: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徐州工程机械研究所工程师、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经营管理部计划主管、原机械工业部农业装备司工程机械处及行业发展司技术改造处交流干部、徐工集团规划发展部技术改造经理、徐州液压汽动机械公司(现变更为“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州美驰车桥有限公司中方经理、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工集团国际发展部部长、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郑州宝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生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
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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