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4】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26
第二节 独立董事......29
第三节 董事会......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1
第七章 监事会 ......44
第一节 监事......44
第二节 监事会......4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1
第一节 通知......51
第二节 公告......5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5
第十二章 党建 ......55
第十三章 附则 ......5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800779082563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uancheng Val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邮政编码:2421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秉承“创新奠定基业、服务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坚持“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的经营方针,大力推进信誉至上、服务为先、人才为本、创新争优、环境友好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发推广电梯配件行业新技术、新产品,全力配套好、服务好公司客户,努力打造成为“客户首选、员工热爱、社会认可、股东满意”的全球电梯配件行业领导者。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梯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件、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电梯配件以及钢材、矿石等电梯配件生产所需原材料购销及储运服务,电梯的销售、安装及维护、项目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机电类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为根据《公司法》规定由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以 201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123,681,921.26 元按 1.236819:1 比例折成总股本 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23,681,921.26 元列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1 黄业华 33,3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33.30%
2 薛飞 12,5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12.50%
3 田三红 12,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12.00%
4 葛建松 8,1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8.15%
5 九鼎投资 8,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8.00%
6 蒋小明 5,7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5.70%
7 马息萍 5,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5.00%
8 黄超 5,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5.00%
9 朱龙腾 2,9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2.90%
10 刘咨虎 2,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2.00%
11 吕春花 1,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1.00%
12 陈长明 6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60%
13 袁林海 6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60%
14 钱国元 2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25%
15 赵晖 2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25%
16 葛秋霞 2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20%
17 刘伟 2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20%
18 张永林 2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20%
19 黄益琴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0 田媛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1 乌焕军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2 葛志超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3 马永平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4 黄昌明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5 马洪平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6 薛平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7 邓正志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8 许连生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29 薛东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0 吴正涛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1 刘道华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2 陈国芝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3 楚有仁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4 袁林发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5 葛芳伢 1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4.1.23 0.10%
36 袁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