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6,518,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88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蒋小明委托董事黄超出席会议;董事薛
飞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凤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会议;独立董事孙燕红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张永林先生、
总工程师刘林元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 100
2、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 100
3、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3,418,50010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6,518,50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关于<2018年 14,06 100.000
度利润分配预 8,000 0
案>的议案》
6 《关于聘请 14,06 100.000
2019年度审计 8,000 0
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19年 9,068, 100.000
度担保预计的 000 0
议案》
9 《关于变更募 14,06 100.000
集资金投资项 8,000 0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听取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桥 王媛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