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7,339.40 万股的 1.7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顺石油”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20 年 4 月 7 日
所属行业:零售、批发业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潇湘北路二段 8 号
注册资本:17,339.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忠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小食杂;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洗车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是:赵忠先生、龙小
珍女士、赵雄先生、吴立宇先生、徐丽萍女士、何海龙先生、邓小毛先生。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人;分别是:彭慕俊先生、秦
黎女士、李连萍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分别是:赵忠先生、龙小珍女士、曾跃先生、余美玲女士。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273,323,617.03 3,994,040,049.35 3,933,208,47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232,802.02 103,557,449.75 91,458,626.2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4,982,040.00 86,937,286.01 83,389,304.47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1,274,874.60 126,789,862.41 -79,184,112.3
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46,082,500.79 1,681,254,588.55 1,664,921,522.73
净资产
总资产 2,222,696,464.20 2,328,579,874.65 2,362,617,642.82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6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6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26 0.5 .048
基本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 6.14 5.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8 5.16 5.06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76,000
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339.40万股的1.7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7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分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吴立宇 中国 董事 10 3.36% 0.06%
副总经理、
曾跃 中国 10 3.36% 0.06%
董事会秘书
余美玲 中国 财务总监 10 3.36%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267.60 89.92% 1.54%
人员(104 人)
合计 297.60 100.00% 1.7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54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9.5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天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激励计划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