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SH)、斯迪克(300806.SZ)、中泰证券(6009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汪旭,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和顺石油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国创(300520.SZ)、国盾量子(688027.SH)、和顺石油(603353.SH)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汪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过往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一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公司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计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上网附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3、 《和顺石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预算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