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1-04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披露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长沙共创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
盛景”)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3,394,000
股的 3.7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和 2020 年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共创盛景出于自身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将根据市场情况,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
超过 6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49%,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
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共创盛景递交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共创盛景 5%以下股东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6,500,000 3.75% 其他方式取得:1,5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共创盛景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
计划减 减持合
计划减 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持比例 减持 原因
(股) 区间
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
竞价交易 2021/ 票前取得: 股东方
不超过: 10/20
不超过: 减持,不超 按市场 5,000,000 股 自身资
共创盛景 650,000 ~
0.3749% 过: 价格 2020 年年度资本 金需
股 2022/
公积转增股本取 要。
650,000 股 3/18 得:1,500,000 股
注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本、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共创盛景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注 2: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禁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期
间除外。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共创盛景、共创盛景合伙人且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国
祥、曾立群、刘静、周蓉、胡灿明、龙军、曾跃、余美玲、唐烁承诺:
1、“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东共创盛景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