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0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19 号 A 座 1-2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2,478,7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10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进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04,241 99.9096 71,500 0.0866 3,000 0.0038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04,241 99.9096 70,400 0.0853 4,100 0.0051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02,741 99.9078 70,200 0.0851 5,800 0.0071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40,741 99.9539 14,800 0.0179 23,200 0.0282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05,141 99.9107 68,300 0.0828 5,300 0.0065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82,429,341 99.9401 42,600 0.0516 6,800 0.008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2024年 404,2 84.4383 71,50 14.9350 3,000 0.6267
限制性股票与 41 0
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 404,2 84.4383 70,40 14.7052 4,100 0.8565
限制性股票与 41 0
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 402,7 84.1250 70,20 14.6634 5,800 1.2116
司股东大会授 41 0
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 2024 年 440,7 92.0625 14,80 3.0914 23,20 4.8461
前三季度利润 41 0 0
分配方案的议
案》
5 《关于 2025 年 405,1 84.6263 68,30 14.2665 5,300 1.1072
度使用闲置自 41 0
有资金委托理
财额度预计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议案 1、2、3、4、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2、3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诚毅律师、水旭婉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