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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安乃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4-005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含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
      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24.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5.5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36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 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

 动系统建设项目              30,118.26      30,118.26      14,000.00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

 扩产项目                    33,511.68      33,511.68      13,098.5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69.92      10,269.92      10,269.9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4,000.00

    合计                    103,899.86      103,899.86      51,368.4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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