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其中,制定制度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制度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百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〇六条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
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 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
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核委员会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
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其他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制定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及修订的《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井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并实施。
三、授权相关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审批和工商备案的具体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