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并购贷的议案》,同意以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食品”)71%的股权为质押,申请不超过 3.5 亿元的并购贷款,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贷款不超过 1 亿元,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贷款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具体实施后续相关事项。
一、概述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肖华兵、卢德俊签署了《关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将以人民币 40,905万元对价受让肖华兵持有的新宏业食品 40.50%的股权,以人民币 30,805 万元对价受让卢德俊持有的新宏业食品 30.50%的股权,合计为人民币 71,710 万元。
根据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项 15,000 万元,新宏业食品
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进行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手续,累计支付的款项已达 36,710 万元,新宏业食品作为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申请不超过 3.5 亿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继
续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项。根据银监会及银行要求,公司拟以新宏业食品 71%股权进行质押。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3MA491P6C2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5、法定代表人:肖华兵
6、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25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0、股权结构:公司现持有新宏业食品 90%股权,肖华兵持有新宏业食品 10%
股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贷款人: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贷款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5 年
质押方式:以公司持有的新宏业食品 71%股权中的部分进行质押,具体质押
的股权比例以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占实际总并购融资金额的比例为准。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贷款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5 年
质押条款:以公司持有的新宏业食品 71%股权中的部分进行质押,具体质押
的股权比例以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占实际总并购融资金额的比例为准。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股权质押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获取的并购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对新宏业食品的并购事宜,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能够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并购贷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