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8-015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公司股本总数21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2元(含税),占2017年净利润的比例为30.10%,共分配现金股利60,923,280.00元。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32,365.76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685,339.1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68,533.91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95,863,831.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4,644,323.08元,减去2016年分红53,361,880.08元,2017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7,146,274.8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公司股本总数216,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60,923,280.00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