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1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 55,000 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调整后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632,74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27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95.9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2024]7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 苏州星德胜智能电
1 机及控制系统、500 万 65,644.15 56,888.21 气有限公司
套电池包扩能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355.85 8,108.01 苏州星德胜智能电
气有限公司
3 有刷电机技改项目 5,983.47 5,185.42 星德胜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000.00 -
合计 95,983.47 83,181.64 -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
民币 4.6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低风险;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
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