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第五章 董事会 ...... 32
第一节 董事...... 32
第二节 董事会 ...... 36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第七章 监事会 ...... 47
第一节 监事...... 47
第二节 监事会 ...... 4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4
第九章 通知 ...... 5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60
第十二章 附则 ...... 6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在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70 万股, 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QUAR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江海大道 118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441,17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科学管理、诚信经营、技术创新、质量取胜, 努力打造
冷链行业的一流装备供应商。为社会创造价值和贡献,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
产品和服务, 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 为股东带来稳定增长
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冷冻设备、非标设备、换热设备、食品
机械、罐式储运设备、特种集装箱、冷藏集装箱、压力容器、新型建筑
节能板材、冷库、气调库及配套门窗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
及技术服务; 制冷成套设备安装、维修; 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
术服务; 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压
力管道安装;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
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黄杰等 91 人。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14,434,661.44 元按
照 1: 0.6995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其余
人民币 64,434,661.44 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2 年 6 月 12 日, 各发
起人以其对南通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所对应的净资产对公司进行出
资。
公司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编号 发起人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杰 83,558,105 55.7054%
2. 黄霞 5,454,540 3.6364%
3. 朱建新 4,733,819 3.1559%
4. 杨新华 4,619,163 3.0794%
5. 钱洪 4,176,901 2.7846%
6. 朱祥 3,884,053 2.5894%
7. 李荣方 3,837,914 2.5586%
8. 李海均 3,248,233 2.1655%
9. 张蔼然 2,260,442 1.5070%
10. 李志才 2,134,390 1.4229%
11. 杨燕萍 1,876,525 1.2510%
12. 黄华 1,842,570 1.2284%
13. 凌吉云 1,710,225 1.1402%
14. 梁惠华 1,423,126 0.9488%
15. 羌泽兵 1,404,180 0.9361%
16. 张建华 1,265,916 0.8439%
17. 李建兵 1,089,675 0.7265%
18. 楼晓华 1,051,345 0.7009%
19. 吴志和 985,422 0.6569%
20. 张洪志 977,980 0.6520%
21. 杨燕超 922,873 0.6152%
22. 李建华 831,527 0.5544%
23. 王林华 660,263 0.4402%
24. 朱洪进 627,997 0.4187%
25. 李荣华 610,622 0.4071%
26. 杨志城 577,686 0.3851%
27. 黄晓颖 543,598 0.3624%
28. 朱国建 494,072 0.3294%
29. 孙锦明 493,017 0.3287%
30. 史锦才 490,725 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