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
红利42,148,75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3,502,617.7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0,350,261.7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152,355.97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262,324.26元。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2,148,750.00元(含税)。
二、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拟定的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2019年经营计划制定的,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该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