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冷链 公告编号:2018-020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1,015,875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4月27日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7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力律师”)出具了《关于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
为自2017年2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
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3日出具了《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
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6年8月20日-2017年2月20日)买卖本公司股票
情况出具了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
2月23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所有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未在查询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4、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通力律师出具了《关于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2017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246,250股。
3、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8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575,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
通力律师出具了《关于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拟授出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需要重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4、2018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10,821,250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有回购注销事项。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的议案》,同意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3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1,015,875股。2018年4月2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二、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及激励对象已达成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
解锁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解锁条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次申请解锁的347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选的;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实现的 计的公司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净利润 净利润为17218.48万元,剔除本次股权激
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励计划对2017年度成本影响的数据后,经
剔除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 审计的净利润为19244.23万元,相较2016
数值为计算依据。 年的增长比例为54.64%。2017年度公司业
绩满足解锁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考核结果为
达标时,方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锁资格,若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则不具备获授 353名激励对象(原授予对象为356名,3
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锁资格。 名激励对象因未按时缴款,视为放弃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认购),其中6人因离职原因
已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余347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可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2017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全
达标 100% 部达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
不达标 0% 解锁比例为100%。
三、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347
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015,87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0,821,250
股的0.48%。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具体情
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占
姓名 职位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已获授予限制性
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楼晓华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 9,000 30.00%
钱洪 董事 530,000 9,000 1.70%
杨新华 董事 7,500 2,250 30.00%
杨燕超 董事 20,000 6,000 30.00%
史锦才 副总经理 25,000 7,500 30.00%
朱国建 副总经理 25,000 7,500 3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637,500 41,250 6.47%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3,248,750 974,625.00 30.00%
务)人员(含子公司,共341人)
合计 3,886,250 1,015,875.00 26.14%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年4月27日;
(二)本次解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