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38,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6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问询,除时任监事车建波先生回函称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过户至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2023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3)。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3-051)。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含)”。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方案的制订及调整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人员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公司 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本次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比例(%) (万元)
用于股权激励 9,345,794 – 自董事会审议通
和/或员工持股 14,797,507 1.93-3.05 24,000-38,000 过回购方案之日
计划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
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5.6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4,797,50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6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9,345,794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首次确定的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根据《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25.6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38,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25.68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首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40,930,621 8.42% 17,477,147 3.61% 12,025,434 2.4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445,109,355 91.58% 466,941,884 96.39% 472,393,597 97.52%
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