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杰
克股份”)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70 人调整为
26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33.50 万股调整为 825.3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70 人调整为
26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33.50 万股调整为 825.30 万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 杰克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 杰克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杰克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合法、有效;杰克股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杰克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杰克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