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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1

杰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49,645 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50 元/股加上银行
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71,300 股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48 元/股或 11.4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0,945股。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阮福德、阮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在审议《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2 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20 年激励计划

  (1)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8%(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剔除2020年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49,303.70 万元,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63.56%,小于 88%,未达到 2020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49,645 股需进行回购注销。

    2、2022 年激励计划

  (1)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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