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95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586.852 万股的 2.13%。其中首次授予 771.4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7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1.20%;预留授予178.6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18.8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7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385.7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1.20%;预留授予 89.3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8.8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7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38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总数的81.20%;预留授予 8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8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ACK SEWING MACHINE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东海大道东段 1008 号
法定代表人:赵新庆
注册资本:44,586.85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27 日
上市时间:2017 年 1 月 1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黑色金属铸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352,141.65 360,805.74 415,15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370.36 30,143.86 45,42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016.59 27,856.90 44,065.7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436.22 25,138.56 -2,082.53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2,463.77 265,707.46 249,016.42
总资产 509,752.29 417,667.10 397,820.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8 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8 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8 0.63 0.9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8 11.86 19.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03 10.96 19.22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赵新庆,副董事长阮积祥、
阮福德、阮积明,董事阮林兵、邱杨友,独立董事陈威如、王茁、谢获宝。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车建波、监事阮美玲、
职工监事王吉明。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阮积祥、阮林兵、谢云娇、邱杨友、
吴利。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95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4,586.852 万股的 2.13%。其中首次授予 771.4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7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 81.20%;预留授予178.6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权益总数的 18.8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75.0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385.7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1.20%;预留授予 89.3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8.80%。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7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385.7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总数的81.20%;预留授予 8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8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19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