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587.16万股的0.5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15号;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工业缝纫机、裁床、铺布机等。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278,662.31 185,713.47 159,16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405.47 22,041.57 17,00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0,959.32 20,877.11 15,931.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 6.97 3.30 2.72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1.42 1.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4 24.14 22.49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赵新庆、阮积祥、阮福德、阮积明、郭卫星、阮林兵、谢云娇,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焱、李有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车建波、监事阮美玲、职工监事王吉明。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是:阮林兵、谢云娇、黄展洲、邱杨友。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定的经营
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占公司截止2017年底员工总数5,442人的0.22%),
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认定的经营
管理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
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股本总额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赵新庆 董事长 27 16.07% 0.09%
2 郭卫星 副董事长 20 11.90% 0.07%
3 阮林兵 董事、轮值CEO 20 11.90% 0.07%
5 谢云娇 董事、财务总监、董 16 9.52% 0.05%
事会秘书
6 黄展洲 副总经理 12 7.14% 0.04%
董事会认定的经营管理人员(6人) 54 32.14% 0.18%
合计(12人) 168 100.00% 0.5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4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6.4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而取得的
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业绩考核达成业绩考核目标2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3%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2%
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目标1与目标2解除限售比例之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