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9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3,2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委托理财期限:
2020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
蔬”)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包括 7,000 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2020-06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33,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3,200.00 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25.27 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20)0004
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参考 预计 是否
受托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结构
产品 产品期 收益类 年化 收益 构成
方名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金额(万 化安
类型 限 型 收益 (如 关联
称 元) 率 元) 排
率 有) 交易
银行 中银保本理
中 国 理财 财-人民币 3,200 2.80% 24.55 100天 保证收 无 2.80 24.55 否
银行 益型 %
产品 按期开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
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购买“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金额为 3,200 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DZ01】
产品类型 保证收益型
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3,200 万元
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7 月 6 日
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14 日
产品期限 100 天
理财产品费用 销售服务费:理财产品认购成功后,每个收益期按照“该收益期理财本金
×【0.20】%×该收益期实际天数÷365”计算销售服务费,从理财产品
财产中提取并支付给中国银行。
管理费:扣除销售服务费及其它税费后,向投资者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
财收益,如在支付投资者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后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仍
有盈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所有。
其它税费:本理财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托管费、清算费
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
额支付。
收益分析及计算 收益率:2.80%(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各收益期理财收益计算基础:A/365,即计算收益时,一整年按照 365 个
日历日计算,收益期按照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
各收益期理财收益计算公式:各收益期理财收益 =该收益期理财本金×收
益率×该收益期实际天数÷365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
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资金投向 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
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 0-80%;同业
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 10%-90%。中国
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
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
财产品而定,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
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
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确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是 否 为
法 定 代 注册资本
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本 次 交
表人 (万元)
易专设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
中 国 银 行 股 1983 年 10 29,438,77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刘连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