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生力”)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生产经营需要,广东威玛经过 2021 年上半年的工艺测试,生产线基本达到全面恢复生产的阶段,由于生产及工艺属于试产时期,考虑到过程中仍需要补充部分设备和相关的原材料,到目前为止,广东威玛仍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为了在恢复生产过程中顺利推进,为了公司投资该项目的快速进入健康营业,经公司研究分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确保广东威玛起步阶段顺利运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如需要资助的实际金额,经公司审查核准,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签订相应的协议,财务资助利息按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2 年 7月 31 日止。
广东威玛经过 2021 年上半年的工艺测试,生产线基本达到全面恢复生产的阶段,由于广东威玛到目前为止暂未进行融资,而且广东威玛公司成立时间不长,考虑到恢复生产过程中仍需要补充部分设备和相关的原材料,到目前为止,广东威玛仍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为了在恢复生产过程中顺利推进,为了公司投资该项目的快速进入健康营业,经公司研究分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广东威玛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以借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广东威玛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过去 12 个月内,广东威玛曾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秦婉淇、
肖方平在广东威玛担任董事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丹在广东威玛担任监事职务,因此广东威玛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13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3 号办公
楼 2 楼 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婉淇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主营业务:开展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业务。
股东及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韶关中达锌业有限公司 5,300.00 29.44%
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 2,800.00 15.56%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9,900.00 55.00%
合计 18,000.00 1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广东威玛的总资产为 11,178.68 万元,净资产为
9,936.37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17.55 万元,净利润-403.42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报告号:广恒生会审字(2021)第 691 号】。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快速扩充中和经营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加强竞争实力的目标,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以下独立意见:本次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利息按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收取,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有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业务快速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表示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 2021 年上半年的工艺测试达标,经过目前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市场分析,根据广东威玛的经营实际情况,已初步实现恢复生产的阶段,为了广东威玛完善生产体系和生产工艺,加快形成产业经营,根据广东威玛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尤其是新能源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快速发展,为了尽快让生产经营业务增长,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公司经研究分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加快广东威玛项目落地,加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尽快落实公司投资的子公司广东威玛进入健康运营。
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对广东威玛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公司根据广东威玛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公司是广东威玛的控股股东,广东威玛的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广东威玛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进入新能源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时间较短,相关生产经营经验欠缺,加上广东威玛正处于恢复生产初级阶段,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二)资金管理风险
广东威玛正处于全面恢复生产经营阶段,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采购体系和供应体系,资金周转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