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761,904 股,每股发行价为 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077.85 万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522.1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笔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募投项目及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
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45,070.00 32,270.00 1,829.28
2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19,110.00 13,023.00 517.9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268.98 15,229.15 14,629.03
合计 79,448.98 60,522.15 16,976.2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