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人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燎申”)的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也无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川民终1344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2021)川 11 民初 142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获悉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诉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 年 9 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川 11
民初 142 号,判决内容如下:1.驳回原告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本案受理费 217,957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222,957 元,由原告上海
燎申(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涉诉事项一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1 年 11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
川民终 1344 号,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诉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 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川民终 1344 号,判决内容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 217,957 元,由上海燎申(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也无需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四、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川民终 1344 号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