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7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0月2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5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8年9月7日和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确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9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0万股,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2名调整
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相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8年9月7日
2、首次授予价格:2.95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5、首次授予数量:954万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公司目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股本总额的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董事、副董事长、
1 骆亚君 22 2.18% 0.04%
副总经理
董事、财务总监、
2 姜向东 22 2.18% 0.04%
董事会秘书
3 李广文 董事、副总经理 20 1.98% 0.04%
4 梁晓明 副总经理 21 2.08% 0.04%
5 朱晓星 副总经理 16 1.59% 0.03%
6 陈光高 总工程师 16 1.59%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29人) 837 82.92% 1.61%
预留部分 55.4637 5.49% 0.11%
合计(135人) 1,009.4637 100.00% 1.94%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5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5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8]5817号),截至2018年9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135人)缴纳的变更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9,540,000元,变更后占股本的1.83%。本次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与变更前一致。激励对象实际缴纳股权认购款人民币28,143,000元。其中:货币出资28,143,000元,于2018年9月17日止缴存在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
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说明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9,540,000 9,540,000 1.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5,000 100 -9,540,000 510,465,000 98.17
总计 520,005,000 100 0 520,005,000 1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54 1437.61 352.74 849.07 204.28 31.52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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