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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33:明星电缆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东权利委托和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7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东权利委托和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以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广胜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155,94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李广元先生变更为李广胜先生。
  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及控制权变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8日起停牌,并相继发布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鉴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且相关手续、程序已经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的通知,李广元先生与李广胜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一(10%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9.99%股份)》、《股东权利委托解除协议》,李广元先生分两次均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3,94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99%)转让给
李广胜先生;李广元先生与盛业武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一(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三(5.99%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四(5%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五(5%股份)》,李广元先生分五次均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45,55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99%)转让给盛业武先生。

  上述转让完成后,李广元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李广胜先生将持有公司155,949,5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李广元先生变更为李广胜先生,盛业武先生将持有公司149,300,5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1%)。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李广元与李广胜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之一(10%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52,00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李广胜,李广胜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壹佰肆拾肆万元整(小写:27,144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李广胜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2、《股份转让协议之二(9.99%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51,948,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9%)转让给李广胜,李广胜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壹佰壹拾柒万元整(小写:27,117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李广胜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二)李广元与盛业武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之一(6%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31,200,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盛业武,盛业武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捌拾陆万元整(小写:16,286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盛业武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2、《股份转让协议之二(6%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31,200,3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盛业武,盛业武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捌拾陆万元整(小写:16,286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盛业武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3、《股份转让协议之三(5.99%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31,149,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转让给盛业武,盛业武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伍拾玖万元整(小写:16,259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
盛业武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4、《股份转让协议之四(5%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26,000,250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盛业武,盛业武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叁
仟伍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13,572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
盛业武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5、《股份转让协议之五(5%股份)》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26,000,250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盛业武,盛业武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5.22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叁
仟伍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13,572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由
盛业武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二、本次转让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广元      249,499,500      47.98            0            0

  李广胜      52,000,500      10.00      155,949,500      29.99


  盛业武      3,750,000        0.72      149,300,500      28.71

  合计      305,250,000      58.70      305,250,000      58.7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李广胜先生系李广元先生之兄。经查询,受让方李广胜先生、盛业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东权利委托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李广元与李广胜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了《股东权利委托协议》,李广元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8,000,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5%)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李广胜代为行使,李广胜同意接受李广元的委托。

  基于李广元与李广胜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一(10%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9.99%股份)》,李广元将其持有的公司103,94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99%)转让给李广胜。经双方协商,自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双方解除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股东权利委托协议》,李广元不再委托李广胜行使受托股份对应的部分股东权利。

  《股东权利委托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以下简称过渡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按照《股东权利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公司过渡期的稳定。

  若李广元持有的公司103,94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99%)未能过户至李广胜名下,李广元与李广胜于2017年5月25日签署《股东权利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双方继续按照《股东权利委托协议》的各项约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四、承诺事项

      盛业武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关于不谋求四川明星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其承诺内容如下:

      盛业武先生与李广元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
一(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三(5.99%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四(5%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五(5%股份)》,受让李广元先生持有的公司145,55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自前述协议签署生效后,盛业武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盛业武亦不会以增持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公司控制权,且在盛业武担任公司股东期间,盛业武及关联方(如有)提名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广胜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155,94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李广元先生变更为李广胜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请及时关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
六、股票复牌相关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2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