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星电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回购预案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857.1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83%,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对债权人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 EMS 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18年 3月 22 日至 2018年 5月 5日
2、申报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证券
部,邮政编码:614001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联系人:冯涛,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号码:0833-2595155,邮箱:fengtao@mxdlgroup.cn
3、其它:
(1)以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