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19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7,253,3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5,450,660元。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901,301.49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07,199,652.95元。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911,756.53元,截至2017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86,504,928.6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
司总股本127,25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450,660元。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