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 4 个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制度的修订对照表附后。
上述制度相应的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 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891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依顿 批[2007]1891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依顿(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 (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 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000721185260Y。 91440000721185260Y。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任何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净资产 10%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供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关股东的同意。 关股东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 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 名册。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日;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五)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认,不得变更); 程序;
(五)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应明确载明网络表决的时间、投票程序; ……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 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三)本章程的修改;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资产 30%的;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 30%的;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六)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政策调整
份; 或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份;
他事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国证券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法定条
表决权等股东投票权利。 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 国证券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