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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8:依顿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603328:依顿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1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8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董事长李永强先生、董事李铭浚先生、董事黄绍基先生、董事唐润光先生以网络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518,487,302.82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7,100,950.90 元
的 10% 提 取法 定盈余 公 积 46,710,095.09 元 后, 加上 年 初未 分 配利 润
2,105,624,917.23 元,扣除 2019 年内已分配利润 1,446,995,205.4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0,406,919.51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进行分配。2019 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9 年内已实施的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748,672,530.75 元(含税),
加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红金额,占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3)。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将“年产 70 万平方米
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
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投项目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3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永强先生代表公司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贷款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为 1 年。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依顿香港拟租赁腾达置业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
30-38 号汇利工业中心 8 楼 A 座(约 3,149 尺)的厂房,租期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租赁费为每月 3.75 万港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李永强先生、李永胜先生、李铭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
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前述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该 2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6 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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