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328 沪市 依顿电子


首页 公告 603328:依顿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03328:依顿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1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 4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出席,除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

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53,058,755.35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2,507,149.79元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4,250,714.9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9,475,583.50元,扣除2017年内已分配利润747,736,836.25 元,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0,546,787.62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进行分配。2017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7年内已实施的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249,429,036.25 元(含税),加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红金额,占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1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9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兼总经

理李永强先生代表公司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贷款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为1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与腾达置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名下位于香港荃湾荃景园30-38号汇利工业中心8楼A座(约3,149尺)、C座(3,134尺)D座(约3,149尺)和9楼C、D座(约6,290尺)的厂房及地下货车车位。现该租约即将到期,根据依顿香港实际经营需要拟继续租赁上述单位,租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租赁费为每月17万港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函》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李永强先生、李铭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号)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

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该3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12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2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近年HDI板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HDI产品价格下滑,盈利

性不如理想,为了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年产45万平方米HDI印刷线路板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7,111.52万元及其孳息合计人民币62,485.9724万元变更用于“年产7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