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 2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9,541,4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894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宁泉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提名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为公 219,514,261 99.9876 是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提名汪春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219,514,261 99.9876 是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19,514,261 99.9876 是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提名吕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219,514,261 99.9876 是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提名黄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19,514,260 99.9876 是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提名刘家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219,514,260 99.9876 是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提名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9,514,260 99.9876 是
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219,514,260 99.9876 是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2 《提名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219,514,260 99.9876 是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提名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
1.01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6,364,661 99.8340 - - - -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提名汪春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6,364,661 99.8340 - - -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6,364,661 99.8340 - - -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提名吕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6,364,661 99.8340 - - -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2.01 《提名黄奕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6,364,660 99.8340 - - - -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提名刘家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6,364,660 99.8340 - - - -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提名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16,364,660 99.8340 - - -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16,364,660 99.8340 - - -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2 《提名张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16,364,660 99.8340 - - -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芷琳、李彬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