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独立董事姚欣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姚欣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在提名李春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接替姚欣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职,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相同。
本次调整后,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奕鹏先生、李春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黄奕鹏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李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家雍先生、黄奕鹏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刘家雍先生为主任委员;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刘家雍先生、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汪春俊先生、李春先生、黄奕鹏先生、王涛先生、吕云峰先生,刘家雍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学历。历任西安杨森制药公司人事经理、美登高投资有限公司(美国)下属西安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成都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桂格中国公司中国区人事经理、品食乐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特灵空调中国区业务部人力资源总监、好孩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086.HK)人力资源副总裁、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96.SH)高级副总裁及监事会主席、百丽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现任上海元之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先生拥有三十余年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民营企业的高管经历,对大型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人力资源的落地执行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李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