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的
运营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为维护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为维护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第一条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指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其他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的经营范围:家具、厨房卫生间用具、家居装饰; 公司的经营范围:家具、厨房卫生间用具、家居装饰;
新型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高档环保 新型建筑材料(轻质高强多功能墙体材料、高档环保
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料、高效保温材料); 型装饰装修材料、优质防水密封材料、高效保温材料);
日用品、配件和附件;木制品(木地板);石英石台 日用品、配件和附件;木制品(木地板);石英石台
面的设计、生产;装饰材料、涂料、瓷砖;家用电器、 面的设计、生产;装饰材料、涂料、瓷砖;家用电器、
燃气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 燃气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
第十二条 器、电磁炉、烤箱、洗碗机、微波炉、水龙头、水槽 器、电磁炉、烤箱、洗碗机、微波炉、水龙头、水槽
第二款 (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品除外)的委托生产及相关配 (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品除外)的委托生产及相关配
套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套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 对外担保,包括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对外担保,包括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担保;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第四十条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 股份的股东、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
集股东投票权。 东投票权。
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拥有 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向其
第七十九条 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 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拥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第四款、第 权利,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征集。公司不 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不得采取有偿或者
五款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变相有偿方式征集。
公司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 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向其
投票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征集股东的有 他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征集人的授权书参加股东大 投票权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征集股东的有
会。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征集人的授权书参加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充分反
第八十五条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映中小股东意见,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款 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以上的,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一十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四条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审议同意。 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董事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事同意。
决。 董事会作出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第一百一十 公司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公司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五条第一款 审议:…… 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