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2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
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 197,987.30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111,989.0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8,418.98 万元,同比增长 1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55.31 万元,同比增长 42.5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143.46 万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4.35 万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980.14 万元,减去实施 2019 年度股东现金分红 6,330.89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0,490.21 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6,838.56 万元。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666.1365 万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44.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1)。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分别出具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9432 号)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固定领取董事薪酬 10 万元/
年(税前);上述税前基本薪酬合计 306 万元,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会议 1 票赞成,6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在公司任职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上述税前基本薪酬合计 188.50 万元,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上市后其已连续 3 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所,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价格、审计内容变化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9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在综合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循环使用,除项目贷款外的授信期限为一年,项目贷款授信期限以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汪春俊先生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和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合计不超过 44,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35,000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9,000万元;
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4)。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