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 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之间的交 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
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45 万份股票期权。
8、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3,920,000 股增加至 125,116,500 股。
9、截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64.37 万份预留授予
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其部分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5.48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11 月 9 日办理完毕。
12、2022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52.34 万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4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3、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2 年第四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股权
14、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
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计划,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15、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一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16、2023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可行权 2023 年第二 截至 2023 年 6 累计行权占可
序 姓名 职务 数量 季度行权数 月 30 日累计行 行权总量的百
号 (万 量(万份) 权总量(万份) 分比(%)
份)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许云 董事、副总经理 3.60 0.00 0.00 0.00
2 章学春 副总经理 4.80 0.00 0.00 0.00
3 聂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3.60 0.00 0.00 0.00
书
4 金明 财务负责人(注 1) 1.80 0.00 0.00 0.00
5 郁洪伟 财务负责人(注 1) 1.40 0.00 0.00 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5.20 0.00 0.00 0.00
二、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37.14 0.00 0.00 0.00
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 52.34 0.00 0.00 0.00
注 1: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金明先生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聘任郁洪伟先生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金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注 2:公司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为 52.34 万份。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