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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4 沪市 盛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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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4:盛剑环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603324:盛剑环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8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2022年11月10日,公司就“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
 工程扩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02#及辅房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与买方 中建凯德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含税)。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
 目EPC总承包工程竣工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上述合同的签订表明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
 业务推广取得进一步成效,有助于公司产品扩大应用领域。上述项目如能顺利实 施,预计将对公司今后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 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 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凯德”)出具的《设备采购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目EPC总承包-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之“102#及辅房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项目的成交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设备采购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就上述项目与中建凯德签署《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双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就“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02#及辅房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项目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相关的技术服务事宜,严格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739617429

    (4)法定代表人:邹克

    (5)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18幢1单元19层14号

    (6)注册资本:26,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四川国农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买方):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乙方(卖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102#及辅房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相关的技术服务

    4、合同金额:10,500.00万元(含税)

    5、交货期:2022年12月30日前102#及辅房废气综合处理系统须交付使用
    6、合同付款方式:

    (1)根据合同执行进度计划,甲方分阶段支付给乙方合同设备采购费及设备安装费:预付款(合同设备采购费的30%)-到货款(合同到货设备采购费的30%)-完工款(合同设备安装费的60%)-验收款(合同设备采购费及设备安装费的30%)-质量保证金(剩余设备采购费及设备安装费的10%);

    (2)如甲方要求设备分批次发货的情况下,则按照上述比例分批次支付设备采购费及设备安装费;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6个月银行承兑;

    (4)税率根据国家的实时政策据实调整。

    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机电工程扩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竣工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并签署合同,表明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业务推广取得进一步成效,有助于公司产品扩大应用领域。本项目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今后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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