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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4 沪市 盛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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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4:盛剑环境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11-03

603324:盛剑环境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我们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拟解除限售/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拟解除限售/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关于解除限售条件及行权条件的规定;拟解除限售/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及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共计45.9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为符合行权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共计52.34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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