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苏农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分 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分
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 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 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1 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 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 据实调整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 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中华人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以下简称“《党章》”)、《上
章程》(以下简称“《党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
(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 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十九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 第十九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
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 监管机构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
2 (一)吸收公众存款; (一)吸收公众存款; 据实调整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 款;
…… ……
第二十四条 本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行经原中国银行业监
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为股份有限公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为股份有限
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合计 3 亿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合计 3 亿
3 股份,占其时本行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股股份,占其时本行发行普通股总数 据实调整
100%。本行的发起人包括 111 户法人 的 100%。本行的发起人包括 111 户
及 1,545 户自然人,出资方式为现 法人及 1,545 户自然人,出资方式为
金。 现金。
第二十七条 本行根据业务需要,依 第二十七条 本行根据业务需要,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 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
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参考同业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及本行实
4 (四)以本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本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际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优化表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本行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
本行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 及转股所导致的本行股本变更等事
及转股所导致的本行股本变更等事 项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项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会的相关规定。 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行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九条 本行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规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 本章程规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
批准后,收购本行的股份: 批准后,收购本行的股份: 根据《上
(一)减少本行注册资本; (一)减少本行注册资本; 市公司章
5 (二)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行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程指引》
并; 并; 第二十四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条调整表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述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本行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本行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本行收
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行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本行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本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本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本行不进行买卖本行 除上述情形外,本行不得收购本行股
股票的活动。 份。
第三十条 本行收购本行股份,可以 第三十条 本行收购本行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根据《上
式;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市公司章
6 (二)要约方式; 认可的其他方式。 程指引》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行因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第二十五
本行因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条调整表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行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述
收购本行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中交易方式进行。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五十一条 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 第五十一条 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
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 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
10%。 额的 10%。 根据《银
本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 本行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行保险机
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额不得超 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 构关联交
7 过本行资本净额的 15%。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5%。 易管理办
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总额 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 法》第十
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 50%。 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50%。 六条调整
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 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 表述
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 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
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第五十六条 股东在本行的借款余额 第五十六条 股东在本行的借款余额
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 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
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再行向任 度的股权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再行
何主体质押。 向任何主体质押。
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 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
8 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时,其在股东 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时,其在股东 优化表述
大会上的表决权和由其提名并经股 大会上的表决权和由其提名并经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在董事会上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在董事会上
的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本行应将前 的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本行应将前
述情形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董事 述情形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董事
会会议记录中载明。 会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本行下列对外担保行 六十一条 本行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根据《上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市公司章
9 (一)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一)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程指引》
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第四十二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条调整表
保; 述
(二)本行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二)本行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任何担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