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322 沪市 超讯通信


首页 公告 603322:超讯通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603322:超讯通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603322:超讯通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系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科文旅”)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具体合作份额、进度等落实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本框架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为扎实推进双方合作事项的快速落地,公司需于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的 50 个工作日内向兰州科文旅分批支付合计 2 亿元合作意向金,对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公司返还该资金。为展示业务信心,避免中小股东承担损失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将向公司提供该笔资金,若上述合作意向金未能如期收回,将由梁建华先生或其指定方承担损失。可能存在资金筹措未到位导致协议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主要根据项目进度而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2XDPF99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硕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南段 3188 号大数据产业园 1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662,093.09

                负债总额                                          481,118.83

                资产净额                                          180,974.26

                营业收入                                          404,461.59

                净利润                                            2,104.92

  兰州科文旅是兰州新区财政局 100%控股的一级地方国资企业。

  兰州科文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公司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程序及尚待满足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兰州科文旅就双方达成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新基建”战略,5G 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与大数据基础架构相关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双方同意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进行广泛合作,形成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将对方作为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

  2.1 加强双方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三期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方面的合作,一是乙方将充分发挥其优势提供专业化服务,为甲方提供且不限于专业咨询、合作研发、优化方案、代为运营、设备供应等服务,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上述内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乙方进行服务;二是甲方与乙方及具备投资实力的国央企平台成立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中乙方股份占比不低于 15%,双方共同开发建设或采用园中园模式开展大数据产业园三期项目建设,平台公司税收落地兰州新区,并促进本地就业;三是乙方依托自身行业影响力就大数据产业园的机柜租赁业务对甲方开展服务,积极推介甲方 IDC 资源,协助甲方拓展机柜租赁服务、云计算服务、数据服务、边缘计算服务等业务,对涉及到 IDC 需求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推荐甲方 IDC 资源。

  2.2 双方在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运维服务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探索 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大视频、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在整体解决方案、试点示范、市场拓展、项目推进、大数据产业园运维等层面进行全面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合作伙伴,包括(一期、二期及三期项目)运维服务等支撑服务以及新建项目、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


  2.3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合作伙伴与华为、中兴、紫光等知名企业就大数据产业园预计的 250,000 台 IDC 机柜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展开合作。

  2.4 甲方积极引进乙方在兰州新区成立子公司,依托乙方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基于其在通信基础设施、运营维护、优化服务、通信软硬件开发等行业内领先优势积极与甲方合作,深度布局人工智能、VR/VI、云计算、边缘计算等领域,共同致力于为社会进步提供通信设备生产及管理平台全套解决方案。

  2.5 加强双方资本层面合作

  甲方同意在乙方下一次股权融资时以不低于其他投资人的条件首先投资乙方。

  3.合作保障

  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基于甲乙双方的深度合作,结合上述“合作内容”,为扎实推进合作的快速落地,乙方前期分批支付 2 亿元人民币,作为合作意向金,在本战略协议签订后 50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分批(协议签订之日起 21 个工作日内先支付 50%意向金,并在剩余时间内支付另外 50%意向金)汇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上述意向金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优先就以上项目与乙方达成合作。甲方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满一年后,向乙方返还该资金;在此期间如未达成上述合作则乙方可解除合作关系,具体细节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4.2 协议的续签: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 30 日对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并
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续签协议。

  4.3 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但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事项,直至合作事宜中涉及的事项履行完毕为止。

  4.4 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的效力。

  5.违约责任

约。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可在兰州新区设立子公司与甲方展开合作,甲方在合法合规同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与乙方或其子公司展开直接或者间接的合作。

  2.合作意向金从甲方收到全部金额时起算,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没有双方统一的其他安排,到期后甲方刚性支付收到的全部意向金,并按照该笔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年化 5.3%资金占用费。如需延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但延长的时间不超过 24 个月。乙方可以选择利用支付给甲方的意向金作为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成立平台公司的资本金。

  3.无论何种因素导致解除合作关系,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原路支付给乙方。若在 5 个工作日甲方没有将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有费支付给乙方的,则甲方构成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直至甲方将已到位资金及资金占用费支付完毕为止。

  4.本协议是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两个协议若有冲突的表述,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5.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在发生违约时可独立成立,守约方可独立发起催收、诉讼等工作,守约方为保障其权益,所发生的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在守约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国家战略规划,紧抓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参与新型数据中心的建设与服务项目,并于近期经第三方分包获得了最终客户为兰州科文旅的两个数据机房建设项目,并分别签订了《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动力系统及 AHU 冷却系统设备物资采购协议》和《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 3#数据机房设备采购合同》,上述合同金额合计约 8.76 亿元。

  兰州科文旅作为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公司本次与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达成新基建战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未来能
以总包方身份参与兰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以获取更具规模的项目和更好的利润回报,加强公司后期在其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服务方面的业务承接能力,提高公司数据中心运营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司在数据中心装备制造领域的参与机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求和整体战略规划。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着眼于未来业务合作,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后续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的实施,项目持续的资金投入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融资压力及财务成本。

    四、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系公司与兰州科文旅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实施该协议进行协商推进,具体合作项目有待根据兰州科文旅建设进度逐一落实,具体项目落实的时间和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