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4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万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聘任张俊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要求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规范, 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近日,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变更及董事、经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 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通过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 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经理备案
备案前 备案后
万军(董事兼经理) 万军(副董事长)
张俊(董事) 张俊(董事兼经理)
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其中,梁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其中,梁
建华、熊明钦、梁刚以及梁建中持有的公司股 建华、熊明钦、梁刚以及梁建中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
年内不得转让。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公司股份。
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3 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3 名独
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