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讯通信
股票代码:603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梁建华
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一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熊明钦
住所:四川省富顺县****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梁建中
住所:四川省崇州市****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梁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讯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讯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 义
超讯通信/上市公司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梁建华、熊明钦、梁建中、梁刚
本公告书 指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交易双方 指 转让方梁建华和受让方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广金美好薛定谔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薛定谔二号私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投资基金受让梁建华持有的超讯通信 9,000,000 股股份
(占超讯通信股本总额的 5.62%)的行为
指 梁建华与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
《股份转让协议》 薛定谔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超讯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 梁建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419**********
住所 广州市东山区****一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姓名 熊明钦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32219**********
住所 四川省富顺县****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 梁建中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2819**********
住所 四川省崇州市****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
姓名 梁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52119**********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6,435,9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7.7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会继续减少其在超讯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梁建华 65,380,000 40.82% 56,380,000 35.20%
熊明钦 8,145,501 5.09% 8,145,501 5.09%
梁刚 2,416,634 1.51% 2,416,634 1.51%
梁建中 493,835 0.31% 493,835 0.31%
合计 76,435,970 47.73% 67,435,970 42.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梁建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超讯通信5.62%的股份,共计 9,000,000 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梁建华
受让方: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广金美好薛定谔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JS589)
2、股份转让
(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9,000,000 股股票,占目标公司总股本 5.62%。
(2)转让方同意将上述目标股份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目标股份。
(3)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439 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目标股份的数量 9,000,000 股,即 102,951,000 元。
(4)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目标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述目标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目标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亦应相应变动。双方同意,发生本条情形不影响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3、本次股份转让程序
(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要求的办理目标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及时共同向中证登提交过户申请。
(2)受让方应于双方共同向中证登正式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材料前,以基金净资产为限向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合计支付 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自双方于中证登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之日起180 日内,受让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以基金净资产为限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
(3)中证登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本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