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
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委托理财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资产总额 2,106,910,604.77 1,978,868,970.97
负债总额 909,767,918.93 835,483,403.0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847,787.25 46,610,66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201,550,008.33 188,783,679.27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标的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1 私募基金产品 1000 1000 11.48 0
2 私募基金产品 5000 0 0 5000
合计 6000 1000 11.48 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5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9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