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1,847,787.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193,860.14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07,000,000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125,100.00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81,235.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
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