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转让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聚焦主 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持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子公司江苏施塔 德电梯有限公司与淮安新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楚明分公司(以下简称“新业电力”)、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将位于淮安区经济开发 区藏军洞路 69 号的厂房及土地(具体以现状为准)转让给新业电力,转让房屋总面积
37,883.63 m2(其中有证房屋面积 35,064.07m2,无证房屋 2,819.56 m2),转让土地总
面积 73,973.85 m2。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96,189,758.92 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 16日、2024年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2023-037、2023-039、2023-040、2024-001)。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签订《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前,已收到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 的款项计人民币90,000,000.00元,抵作部分转让价款;2023年11月5日,公司收到第一 期款项人民币5,000,000.00元;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第二期款项人民币 1,189,758.92元以及3,810,056.76元机械费。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转让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并于近日配合新业电力完成了 不动产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收到的款项扣除转让资产账面净值及相关税费
后的净收益将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本次转让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